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平台上线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平台上线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文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豫技领办[2022]33号

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平台上线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平台 (以下简称新系统)经建设、测试,拟于 2023 年1月1日全面运行。为有序做好机构注册、主管部门审核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一)业务主管部门。省市县各级人社、教育、民政、工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 (鉴定指导中心) 等部门须于 2022 年 12 月15 日前完成注册。

(二) 技工学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纳入 2022 年度政府补贴培训评价目录清单管理的技工学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经人社部公示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以及辖区 (指县区级) 内有意向承担政府补贴类培训、社会化培训的普通高校须于 2022 年12 月25 日前完成注册。

(三) 企业及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及企业培训中心可注册非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暂不注册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端口,于 2022 年12 月25 日前完成注册。企业及本企业培训中心二者只注册一个账号。

(四)“互联网十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纳入 2022 年度承担政府补贴类“互联网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的平台,须于2022 年12 月25 日前完成注册。

二、审核部门及程序

机构注册后审核实行属地原则。培训机构 (含企业、企业培训中心) 注册后审核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业能力建设部门负责;评价机构注册后审核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 (鉴定指导中心) 负责。

教育、应急、公安、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直管的机构,由直属主管部门初审后,提交同级人社部

门再次审核后报市级、省级按程序审核。其他机构的入驻审核由所属的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级、省级按程序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 注意时间节点。新系统将于 2023 年1月1日零时正式全面上线启用。现使用的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继续运行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止。各地政府培训、评价等已开班培训、已审核同意评价的务必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结束,自2023 年 1月1日起所有培训评价等信息均在新系统进行各地各机构要在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机构入驻审核。(二) 严格注册要求。各部门、各机构按照注册说明 (见附件 1-4) 注册账号。注册信息与本机构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简化事项名称。未纳入 2022 年度及以后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的机构,可先注册非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 严把质量管理。各注册机构要严格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加强入驻机构源头审核,共同做好新系统账号注册上线试用、正式运行等工作。

使用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董杨威0371-69690102